老江是安慶光彩大市場的資深“棒棒”,常年靠給商戶搬貨為生。去年夏天,老江受同行何某邀請,一起到安慶某電器商行卸一車貨。在卸貨過程中,由于卸貨人操作失誤,貨物掉落,將老江砸成重傷。雖然及時送到醫(yī)院搶救,但老江最后還是高位截癱,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,老江系一級傷殘。
在老江索賠的過程中,請他做事的何某及卸貨人均不知所蹤,無奈之下,老江只能將電器公司告上法庭。安慶市宜秀區(qū)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,通過對案情的仔細研究,覺得該案不同于一般的侵權案件,一方面原告老江的傷情極其嚴重,一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最嚴重的,如果案件不能處理好,既影響老江后續(xù)的正常治療和護理,更會埋下一個大大的不穩(wěn)定因素;另一方面,可能需要承擔責任的侵權人中,卸貨人及負責承運的相關人員都已下落不明,即使判決他們承擔責任,對老江來說,很可能就只是法律白條。經過慎重考慮,案件承辦人決定一方面將該案按正常訴訟程序進行,以免影響訴訟效率,另一方面,通過律師、市場管理方等多方面的關系與被告電器公司進行溝通,希望該公司能盡量多的承擔起相關義務。
經過不斷的走訪和勸解,電器公司的老板決定以最大努力盡到一個企業(yè)家的責任,雖然目前市場行情并不理想,他還是決定承擔起老江的所有損失,最后老江與電器公司就賠償事宜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該公司承諾支付老江各項損失105萬元,分一年付清,而該公司的老板也自愿對上述公司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。(劉琴)